11月9日上午,学校资产管理处、保卫处成立联合检查组,对长清校区经营性场所进行专项消防安全检查。
本次检查重点围绕各场所的灭火器、应急疏散指示标志和指示灯等消防器材设施开展。联合检查组检查了场所负责人消防器材的使用和维护方法,针对检查出的问题,要求场所负责人立即更换问题器材,熟练使用方法。联合检查组对学校经营性场所的消防安全提出要求,一是严格落实防火检查工作,确保防火安全零隐患;二是加强电器设备及用电安全管理工作,对电气线路定期检查,严禁私接电线,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三是认真学习掌握初期火灾扑救方法和灭火器材使用技能等基本消防知识。
通过此次检查,进一步提高学校经营性场所负责人的法制意识和安全意识,有效规范了经营性场所的消防秩序,预防了火灾事故的发生,为全校消防安全工作打下了基础。
(保卫处 文/艾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