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时 间:2019年11月15日 14:00
二、地 点:长清校区 1C202
三、主讲人:于永龙
四、主 办:科研处
五、承 办:交通法学院
六、讲座简介
公司法是重要的商事法律之一,是国家民商事法律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于1993年通过后经历过多次修改与修订,日趋科学和完善。公司法中的两大支柱制度是公司资本制度和公司治理制度,而后者重要的核心是中小股东的权益维护。本讲座意在通过对2005年修订和此后两次修正后的公司法中的资本制度和中小股东权益维护问题展开研讨,加深对公司法核心制度的把握,和引发对公司相关制度的思考。
附:主讲人简介
于永龙,青岛大学法学院教授,硕士生导师,中国法学会会员,山东省法学会财税金融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山东省法学会农事法研究会常务理事。主要从事民商法的研究,在《当代法学》《行政与法》《当代教育》等刊物发表论文多篇,论文多次获奖。指导的学生在近几年的山东省大学生模拟法庭比赛中获得特等奖一次、一等奖两次、二等奖一次。社会工作方面,从事兼职律师20多年,现为执业律师、仲裁委员会仲裁员。